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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上的纳税人——大数据下2017年度全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实证分析(一)
2017年度(以下称本年度),公开途径可以收集到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共356件,相应税务行政裁判文书共550份[1],其中有169个案件只经过一审,187个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13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本文将以案件(非裁判文书)作为分析对象,围绕纳税人进行统计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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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超裁惹的祸——如何防范仲裁中的超裁问题
2018年4月16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北京四中院”)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A13027号仲裁裁决,这是近年来为数不多的我国法院拒绝承认非内地(包含港澳台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本文将对该案的背景及所涉法律问题做一浅析。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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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第36号令《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该《办法》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与2016年出台的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覆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本文将对36号令所涉及的核心要点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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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融资中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适用问题
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应当满足“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及“项目公司或控股股东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合规要求,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指的是《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以下简称“国发51号文”)中规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除外)。但是,鉴于目前我国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特殊准入要求,在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中若融资人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其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适用国发51号文,尚有争议。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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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血案背后的数据合规问题
2018年5月,滴滴顺风车发布了巨额悬赏公告,寻找顺风车司机,使得一桩命案展现在公众面前。随着媒体报导的深入,案件轮廓逐渐清晰的展现在公众面前。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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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管视野下的结构化产品分级制度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摒弃了分业监管的思路,将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资管产品统统纳入麾下,“大资管”已名至实归。本文拟以“大资管”为背景,就结构化资管产品的分级制度进行探讨。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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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院再次支持贸仲仲裁裁决在英国执行
《纽约公约》第5条以及许多国家的仲裁立法都明确规定了可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其中被执行人经常援引作为对抗执行的理由之一为《纽约公约》第5条下规定的公共政策,即以待执行仲裁裁决违反执行地国家的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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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在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对公共利益的认定及保全申请的态度——以执行一例最新LMAA裁决为例
2008年8月5日,大韩海运作为船东与作为承租人的案外人大新华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约定由大韩海运将“K.DAPHNE”轮出租给大新华公司,同日,海航集团向大韩海运签发《履约保函》,对大新华公司在前述《租船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并约定《履约保函》下的所有争议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仲裁规则,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适用英国法。在《租船合同》履行期间,因大新华公司多次迟延支付或未付租金,大韩海运依据《履约保函》中的约定,提起仲裁。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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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彩汇律师代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入选2017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和运营的多元化控股企业集团,直属企业中有6家在港上市,被列为国有重点骨干企业。2014年,华润集团发现江苏润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在江苏省宜兴市、宿迁市的房地产立项、宣传、推广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华润景城”文字;2014年10月,华润集团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润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变更涉案楼盘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89512元。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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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揭穿电子印章的老底:关于我国电子印章的效力依据分析
在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项目公司使用企业的“U盾”等法人一证通设备登录电子政务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工商部门电子印章的企业工商内档并提供企业工商内档打印件;而负责项目尽职调查的律师或者项目经理经常会疑惑通过这种途径获取的企业工商内档打印件是否有效,能否证明是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内档资料?其实这个疑惑的根源在于电子印章[注:本文讨论的电子印章限于企业使用的电子印章]的效力依据,本文将从理论角度对此进行追根溯源。
201804-24






